欧盟议会农业委员会阻挠共同农业政策绿色目标
可能会使作物多样化要求与欧盟种植补贴挂钩的“绿色措施” 建议因欧盟议会农业委员给予它们更多灵活性而受到削弱。农业委员会对欧盟议会的共同农业政策改革倡议提出了广泛的修改建议。其中关键的建议是扩大豁免范围,这样更多的农场不受强制性的绿色措施限制。修改案反映了农业委员会认为建议可能会对作物产量和食品供应产生不利影响的担心。
去年大部分时间农业委员会就一直在讨论修改案,但因欧盟2014-20预算的整体谈判推迟而将投票表决而推迟至11月份(《Agrow》第652期, 第10页)。农业委员会同意以下建议:30%的补贴支付与遵守有关作物多样化、建立“生态园区” 和维持永久牧场等强制性绿色措施挂钩。然而,它不赞同仅对3公顷以下的农场提供豁免的计划。相反,它认为豁免情况应适用于可耕地面积在10公顷以下的农场,同时对10~30公顷的规则要放松。此外,那些符合国家或者地区环境认证体制要求的农药也将豁免。
关于作物多样化, 农业委员会称应要求可耕地面积在10~30公顷的农户至少种植2种不同的作物,且每种作物面积不得超过可耕地面积的80%。超过30公顷的农场需种植至少3种作物,其中最主要的作物面积不得超过75%,或者2种主要作物的面积不得超过95%。北部斯堪的纳维亚半岛超过30公顷的农场将豁免。欧盟议会的建议是所有超过30公顷的农场要至少种植3种作物, 且每种作物面积不得超过70%。
生态园区中可耕地面积的比例降至3%,而不是欧盟议会提议的7%。然而, 这仅适用于欧盟共同农业政策新规则实施后的第1年, 农业委员会声称自2016年1月1日起该比例将提高至5%。超过10公顷的农场需建立生态园区, 但是它们可能包括休耕地、梯田、灌木篱墙、沟渠、石墙、田间树、池塘、固氮作物、缓冲带和木丛。农户可以利用生态园区从事生产, 只要它们不在生态园区使用农药或者化肥。到2017年3月底, 欧盟议会需提交一份是否需将该标准提至7%的评估报告。
拟定于3月在欧盟议会全体会议上投票表决农业委员会的建议, 但这取决于今年2月就欧盟总体预算最终达成一致。
(段丽芳译自《Agrow》No.657)
来源:《农药科学与管理》2013,34(6),P63.
之侠供稿